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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青年创新葛洪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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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7 15:32:24 点击:158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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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
葛洪奖评审细则
一、奖项设置
1、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葛洪奖之抗疫管理奖(以下简称“管理奖”);
2、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葛洪奖之抗疫国医奖(以下简称“国医奖”);
3、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葛洪奖之抗疫拼搏奖(以下简称“拼搏奖”)。
以上奖项共评选出10人,奖金5000元人民币/人。
二、评审对象
(一)“管理奖”评审对象:疫情期间有力、有序、有效地统筹推进各项中医药防治工作的行政或综合工作管理者。
(二)“国医奖”评审对象:抗疫期间运用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等方面有所突破、创新和贡献者。有规范的文件总结(能提供相关论文、奖项者优先)。
(三)“拼搏奖”评审对象:舍己为人、奋勇献身,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治等工作付出巨大,有广泛影响和突出贡献者。
三、评审标准
分别就个人贡献与事迹所具备的创新性、贡献性、突出性、拼搏性和感人性五个维度进行评审,综合考量,择优评定。管理奖、国医奖、拼搏奖三个奖项在这五个评审维度的权重详见附件。
(一)创新性
中医药相关工作研究领域有新发现、新观点、新见解,在应用领域有新内容、新途径和新方法。
(二)贡献性
中医药相关工作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较大意义,带给社会较大的正向影响力。
(三)突出性
在同类中医药相关工作中脱颖而出,取得优于同行的工作成效。
(四)拼搏性
在体力、精力、物质和精神层面为中医药相关工作付出较大,是行业内先进典型。
(五)感人性
所作所为能够令身边的人乃至广大群众感动至深,有助于激励和传播正能量。
四、参选资格
45岁以下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人员(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到中年)。
五、评审委员会
(一)组成原则
葛洪奖设评审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评审委员4名。评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评审委员应当由粤港澳大湾区在中医药研究领域卓有贡献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席由粤港澳地区的著名中医药专家轮流担任;副主席由粤港澳三地专家担任;委员会成员由粤港澳三地专家担任。
(二)组成人员
1、评审委员会主 席:
王省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
2、评审委员会副主席:
肖 炜(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
沈剑刚(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副院长)
李绍平(澳门大学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3、评审委员:
许岸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健康传播大使、南方医科
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惠州市医学会会长)
林志秀(香港中文大学中医学院副院长)
李铭源(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教授)
王 奇(广州中医大学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
4、基金执行委员会:
理事长:陈 雄
理 事:程粉香、沈剑刚
5、秘书处:
秘书长:陈丽香
秘 书:梁淑婷、李思凡、陈美燕
六、评审流程
1、启动评审工作:公布评审条件。
2、初审:个人自由申报或由各组织机构推荐提名,报名汇总后提交给秘书处,经秘书处匿名处理后交由各评审委员盲评。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评委的评分系数分别为2、1.5和1。初审评分前15名进入终评阶段。
3、终评:召开评审会议,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最终的10位获奖人。评审委员会主席拥有终评阶段的一票否决权。
七、申报材料
1、综合文字材料:推荐人需提交3000字以内文字材料,表述被推荐人的优秀事迹。个人申报者材料需经过个人签名并按手印;组织机构推荐者需经过组织机构签章。
2、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佐证材料:证明自己先进事迹的工作图片、新闻报道、实物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有助于评委评判和加分。
八、时间与计划
1、发放报名通知:2020年10月28日前。
2、请参评者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佐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手印)的电子版提交至邮箱ghyjy@gehongtcmi.com,必要的实物材料可提交至秘书处。
3、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委员初审(2020年11月30日前);评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终审(2020年12月15日前)。
4、颁发奖项: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期间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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